约8.7万人符合条件,费用凭发票到统筹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最高额度150元/人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2017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含自谋职业、自由职业等)健康体检工作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2018年10月31日结束。此次体检的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全市约8.7万人符合免费体检条件。
据了解,市本级此次体检医院涵盖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解放军第四一三医院、舟山市定海区中心医院、普陀医院、舟山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中心卫生院、舟山海洋渔业公司职工医院、舟山广安骨伤医院、舟山市定海广华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体检医院。
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按照单位预约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参加体检;原单位已不存在、自谋职业、自由职业等退休人员按照所辖社区预约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参加体检;退休人员也可按居住地就近原则自主预约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暂居外地的退休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回本市确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也可在居住地自行体检。
据了解,此次体检费用于2018年10月底前凭发票到统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报销最高额度为150元/人。市民也可登录舟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站进行相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