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加速招商引资企业落户普陀,近日,普陀区出台《关于积极服务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放宽了企业名称行业限制,允许注册资本1亿以上、业务范围涉及5个行业以上的企业申请无行业企业名称,允许自贸区内的企业名称冠以“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自贸区”等字样,允许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在3000万元以上的海洋新兴产业、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组建集团。
《意见》还放宽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要求,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支持企业灵活调整经营范围,允许不涉许可审批的企业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即可开展新增项目经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在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明确招商引资企业集中注册住所(经营场所)后,经市场监管窗口备案,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
为助力企业高效落户,普陀区还对招商引资企业开设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免去排队取号等候的麻烦,安排专人受理,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当场办结或快递证照上门服务。招商引资企业涉及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的,若无需现场核查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当场办结;若需经现场核查的,将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