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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了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7-20 15:37

  我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涨了。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市已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指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退休待遇,调整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部分,则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部分,是指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根据文件精神,挂钩调整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养老金增加额。适当倾斜部分,以2016年底前为界限,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