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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总工办〔2017〕45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为贯彻中央、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群团改革总体方案,经市编办批准,市总工会机关部分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现通知如下:
组织宣教部更名为基层工作部,权保法律部更名为权益保障部,更名后内设机构职责不变。调整后,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基层工作部、经济保护部、权益保障部、财务部(资产监管部)、直属工会工作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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