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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大会战又传捷报 我市河长制建立通过省级验收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1 16:32

  “河长制建立整体情况良好,同意通过验收。 ”

  记者从昨天上午举行的舟山市河长制建立省级验收汇报反馈会上获悉,11月8日至10日,省治水办(河长办)通过查阅台账、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市河长制建立情况进行验收,并实地察看了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共21条河道河长制落实和18个入河排污 (雨)水口运行情况。验收组认为,我市各级工作方案出台到位,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与职能落实到位,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制定到位,监督与考核到位,河长制建立整体情况基本符合验收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待水利部河长办复核通过后确认。

  今年以来,我市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于10月初率先在全省完成剿灭劣Ⅴ类水的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目前,全市三级河长办全面组建完成,四级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了全水体河长公示牌全覆盖。

  随着河长制方案的全面出台、制度的日趋健全,我市“一河一策”日益完备,督查考核更加严格,河长制信息管理深入推进,河长常态化巡河全面开展,剿劣治理工程向纵深推进,全民治河、护河氛围已经形成。

  会上,省验收组对我市治水办(河长办)以普朱管委会司基畈河等为试点,针对不具备引水补水条件、且沿岸截污纳管较为完善的水体,采取“水下森林”综合治理措施,以及聘用“民间河长”有效开展社会监督这两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步我市如何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机构建设、规范工作方案等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