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启动职工医疗互助大病慰问项目,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因患大病产生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职工可申报领取慰问金。
据介绍,该项目面向已参加2021年度舟山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本年度在医保结算系统内个人自负和自理自费医疗费用累计10万元以上的职工。由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出资,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年内不重复慰问。
符合大病慰问项目条件的职工可准备市总工会大病慰问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和市民卡(开通银行功能)或银行卡(注明开卡网点)复印件、医保结算平台出具的当年已发生的个人支付医疗费用汇总单(即该时间段门诊、药店、住院产生的个人自负和自理自费医疗费用累计)等申报材料,向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各基层工会初审后,按参保隶属关系向所在职工服务中心报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汇总后与医保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最终由市总工会帮扶领导小组审定。
据了解,2021年度慰问安排分两期,第一期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累计截止到8月31日,第二期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累计截止到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