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总工会结合嵊泗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指导乡镇培育典型,抓特色创树品牌,努力使嵊泗工会工作在与时俱进、开创特色上有更大的作为。
一是探索深化渔业工会工作建立渔业安全生产互助金。为深化渔业工会工作,促进工会主动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维护广大渔民生命健康权,上半年县总工会派员帮助指导洋山渔业工会筹建渔业安全生产互助金组织,出台了《渔业安全生产互助金章程》,目前有24个渔业生产单位参加了互助金组织,筹集渔业安全生产互助金48万。渔业安全生产互助金的建立,为洋山的渔业生产又系上了一条安全带。这一做法开创了全省渔业工会先河,受到了省总领导的肯定,《舟山日报》、舟山工会网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二是与时俱进探索实践采石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09年6月,根据省市总工会文件精神,在黄龙乡采石业联合工会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这是嵊泗县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正式尝试。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联合工会主席为组长,由乡政府主管工业的副乡长、乡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乡工会、工办负责人和乡采石业联合工会主席组成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组织企业主、职工代表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工资集体协商意见,企业主和职工代表就采石业的各工种分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事宜进行讨论协商,提出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初步意见,根据座谈意见拟定《黄龙乡采石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在乡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召集人的主持下,由行业工会代表职工与各矿业主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对工资协议的期限、各工种的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同时,将生效的协议向各企业和全体职工公布,成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职工工资标准的依据。
三是夯实经济基础探索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工作。2009年下半年以来,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会经费由国、地税代收经验,结合嵊泗实际提出工会经费进入地税征税系统,由地税统一代征的思路。为此,积极与嵊泗地税局沟通,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拟定具体的操作步骤。依据《工会法》和《浙江省贯彻〈工会法〉实施细则》,出台了《关于完善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征收依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时间、征收程序和征收方式、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自“十一”假期后组织机关干部对全县所有正常运作的企业进行地毯式摸底,从中筛选出有劳动关系应上缴工会经费的所有企业底数交于县地税局备案,并把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未建工会组织的企业进行分类。把和地税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完善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到全县所有企业,对未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加了“关于收取工会组织备用金”的有关法规政策条款的附件,使全县所有企业都明确新的工会经费征收办法和法规政策精神。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新的工会经费征收办法,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向驻嵊大型企业子公司、分支机构宣传《工会法》和《浙江省贯彻〈工会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内容,把外地企业驻嵊的分支机构纳入全县工会经费征收范围。
四是根据渔区特点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会建会新路子。嵊泗县渔运行业近年来呈现许多新特点,根据县委、政府对渔业生产的新要求,结合新时期渔区出现的新情况,嵊泗县总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会建会新路子,帮助指导嵊山镇组建渔运行业工会。目前嵊山全镇有渔业运输船只39艘,共有船员250余人,有62%是雇佣船员。在去年年底的年度工作会议上,嵊泗县总就把组建渔运行业工会作为09年工会特色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县总干部到嵊山调研指导,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如与嵊山镇党政领导沟通;对渔运船只、雇用船员情况摸底;拟定渔运船只船员雇佣协议;物色工会班子人选等等。目前,嵊山镇工会联合会正在着手组建之中,将在今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