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总工办(2010)45号
各县(区)总工会:
为推动全市工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会实际,决定建立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
一、联系对象
市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结合各自分管的具体工作,确定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
二、联系领导的主要职责
联系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基层、创先争优”主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五带头”:
1、带头抓落实。督促联系点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全总、省总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部署,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指导联系点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实现。
2、带头创特色。结合联系点的实际情况,注意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努力把点上的成功做法转化为推动面上的工作经验。
3、带头解难题。帮助解决联系点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问题,让职工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及时掌握联系点困难职工、困难劳模等的情况,每年进行走访慰问,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做示范。对联系点开展活动情况要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有序推进联系点的活动开展,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5、带头转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联系领导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
三、有关要求
联系点要精心安排创先争优活动,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重要情况,包括好经验、好做法、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联系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听取建议,努力把自身打造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
各县(区)工会领导班子要联系实际,结合分管的具体工作,确定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扎实有效。
附件: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