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团体总分奖、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表彰决定
作者:市总组宣部 发布时间:2011-07-29 15:05
各县(区)总工会,体育局,市产业工会,市直各工委(会):
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已圆满结束。在第二届运动会比赛过程中,各代表团运动员坚持“强体魄、展风采、促和谐”宗旨,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赛出了职工运动会的特色和工人阶级奋发向上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职工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奖评选办法》,经大会组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代表团进行表彰与奖励。
一、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名单:
1、定海区代表团
2、普陀区代表团
3、市电力代表团
4、岱山县代表团
5、市机关代表团
6、市教育代表团
7、朗熹发电公司代表团
8、嵊泗县代表团
二、组织奖名单:
1、市交通委代表团
2、市港航局代表团
3、市住建委代表团
4、市水务局代表团
5、市民航局代表团
6、市邮政局代表团
7、市扬帆集团代表团
8、市国资委代表团
9、普陀山代表团
10、市发改委代表团
11、财贸工会代表团
12、舟山中远船务代表团
13、舟山经济开发区代表团
14、舟山医院代表团
15、舟山日报社代表团
16、舟山港务集团代表团
17、舟山海事局代表团
18、舟渔公司代表团
19、舟山广电总台代表团
20、舟山联通公司代表团
21、甬舟集团代表团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名单:
1、健身排舞:舟渔公司代表团
2、篮 球:舟山日报代表团
3、乒乓球:财贸工会代表团
4、羽毛球:甬舟集团代表团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五个一”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强身健体当好主力军,团结拼搏建功‘十二五’”,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贡献力量。
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