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告栏

关于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创建“星级职工食堂”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总权保部   发布时间:2012-05-15 11:32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系统各工委,市直属工委:
    为了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服务职工促和谐”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更好地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创建“星级职工食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星级职工食堂”活动是工会关心职工、服务职工,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是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一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在基层”的实际行动,提高工会参与企业管理力度,深化“强保障、促和谐”活动,完善健全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机制,不断改善职工生活质量,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二、创建内容
    (一)“星级职工食堂”分类: 
“星级职工食堂”分为一星至五星级,其中一、二、三星级由各县(区)总工会、产业系统工委负责创建评定,四星级以上报市总工会评定。 
    (二)创建“星级职工食堂”基本内容: 
    1、服务质量——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程序的规范;服务手段的现代化;职工的满意率。 
    2、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工作人员的环境卫生意识;服务场所的整齐清洁;内外环境的美化。 
    3、科学管理——领导重视程度;工会参与力度;职工队伍素质;改革措施的落实;管理制度的健全;安全卫生无事故。  
    (三)“星级职工食堂”基本条件: 
    1、评星必备条件:具备《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或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的不予评级,具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专职从业人员。
    2、2010年度以来未发生5人以上集体投诉、食物中毒事故、重大行政责任(含财务)事故。
    3、餐厅座位在50个以下的不列入星级职工食堂评定之列。
    4、职工满意率低于80% 的不得参评四星、五星职工食堂。
    (四)“星级职工食堂”量化评定标准:
    详见附件2:舟山市“星级职工食堂”评定细则。
    总分60—70分的可申评一星级食堂,71—80分可申评二星级食堂,81—90分可申评三星级食堂,90分以上的可申评四星级食堂,95分以上的可申评五星级食堂。
    三、组织实施
    本次“星级职工食堂”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各县(区)、各产业系统工会组织要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星级职工食堂”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周密计划,全面部署,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创建目标,切实将“星级职工食堂”创建活动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为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6月到10月)。各级工会要帮助企业制定开展“星级职工食堂”创建活动方案,指导企业搞好职工食堂建设,帮助企业建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职工食堂各项硬件设施,切实提高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力度,争创“星级职工食堂”。
    第三阶段为验收评定阶段(2012年11月到12月)。
    1、市属各产业(系统)、各县(区)总工会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各自辖区的一、二、三星级职工食堂评定工作,并以汇总表形式报市总备案,对符合四星以上条件的职工食堂经初步审核后报送市总工会评定,并于11月底之前完成申报工作。  
   2、对各级工会申报的四星以上职工食堂,市总工会于12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职工满意度调查,统一组织进行测评验收,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经市总评定小组验收合格后,颁发相应的“星级职工食堂”牌匾,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星级职工食堂”活动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强促”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和举措。各级工会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实施。为此,市总成立由祝芝芬副主席为组长、权益保障部、办公室、女职委、直属工作部、财贸工会、国资委工委等部门组成的创建“星级职工食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障部,具体负责星级职工食堂创建工作,各县(区)总工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切实把“星级职工食堂”创建活动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二)强化指导,完善机制。各级工会要对参与“星级职工食堂”创建的企业进行具体指导,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参与企业“星级职工食堂”创建进展情况,指导改进硬件设施,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应主动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参与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各级工会要把开展“星级职工食堂”创建与深化“强保障、促和谐”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星级职工食堂创建过程中的参与力度。
    (三)培育典型,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善于发掘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树立“星级职工食堂”示范样板,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善于宣传发动,扩大影响,不断提高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水平,努力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强保障、促和谐”活动深入持久发展。
    联系人:穆红燕;联系电话:2031542。

    附件:1、舟山市“星级职工食堂”申报表 
             2、舟山市“星级职工食堂”量化评分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