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燃舟山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工会等部分基层工会组织管理关系的通知
作者: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3-01-04 14:45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理顺基层工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企业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舟组基〔2011〕13号《关于同意明确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批复》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对部分下属基层工会组织管理关系作如下调整:
中燃舟山船舶燃料供应公司工会划给市财贸工会管理;
绿城物业舟山公司工会划给市新城管委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管理;
舟山市鸿润油品有限公司工会划给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管理;
浙江茂源药业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划给定海区总工会管理;
浙江广远有限公司工会划给普陀区总工会管理。
舟山市总工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