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告栏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作者:舟山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3-07-08 09:34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工委: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浙总工传〔2013〕18号)精神,为扎实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高温季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会群众监督职能。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改善职工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有效监督。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认真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企业工会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对作业岗位和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措施进行摸排,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积极改善职工作业条件和环境。要督促企业行政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高温期间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等规定,严格控制职工加班加点,缩短职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主动协调落实好高温期间有关津贴和清凉饮料费的发放。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全市工会开展的“走基层、访职工、办实事”活动,深入本地区重点企业和行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及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开展指导和服务,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需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劳动保护分级管理、“安康杯”竞赛活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扎扎实实为企业和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各级工会要结合夏季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特点,对高温、高空作业,露天施工以及危险作业场所开展重点检查,防止触电、高空坠落、中暑等伤亡事故的发生。要继续深入开展“送安全、送清凉、送健康”高温慰问活动,向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的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送去更多、更好、更具体和更实惠的关怀,倡导形成全社会关爱职工,关注职工健康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企业报刊、宣传栏等开辟夏季职工劳动保护专栏,宣传和普及职工暑期保健、安全防护及自救、互救等常识,注重职工应急演练,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好高温季节职工情绪上的安全防范,适时组织文体活动,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开展家庭亲情互保书信等活动,及时引导职工自我释放压力,保持健康向上的工作心态。要加强生产过程的巡查,督促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杜绝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结合星级食堂创建活动,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宣传夏季饮食卫生知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系统工委和市直属工委要注重工作总结,及时向市总工会报送开展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等信息。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2013年高温慰问情况统计汇总表》认真填报汇总后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联系电话:2055523  传真:2035490  邮箱:zsgh@zjftu.org

附件.doc 2013年高温慰问情况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