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爱心彩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市“爱心彩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迎接G20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舟山人”活动安排,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细从小从实”原则,大力营造舆论氛围,破除不文明陋习,着力培养讲文明、重礼仪的良好社会风尚。各成员单位在社会事务中地位重要身份特殊,应以“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为突破口,从小入手,从细抓起,带头倡导和实践。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思想重视,树好标杆。近年来,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实施“爱心彩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均有了一定程度提升,但总体上离汽车时代所需的交通文明素养仍有不少差距,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抢道争行、随意变道、斑马线前不主动礼让行人,以及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横过马路等交通陋习仍随处可见,而部分公务车辆、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参与交通过程中行为失当、形象失范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是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对外形象的重要举措,不仅事关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而且事关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各成员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深刻反省补短板,行动上要自觉走在前列、主动接受监督,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好标杆,扎实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二、身先士卒,率先实践。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强化内部宣传和督促检查,将文明礼让斑马线纳入内部规章制度加以管理,形成对党员、干部、职工文明守法的制约,并内化为自觉行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践行、人人示范。要采取专题讲座、学习讨论、体会交流等形式,结合全市“补短板、树标杆、走前列、求突破”活动开展思想教育。要把自觉遵守斑马线通行规则(见附件1)和文明礼让斑马线作为主要内容继续贯穿其中,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付诸实践,切实管理好自己的车、教育好自己的人,确保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车和行人横过马路交通行为得到进一步约束和规范。要在内部局域网增设“文明礼让斑马线”飘窗,在单位食堂、走廊电子屏、大门栏杆等处播(贴)礼让斑马线宣传语,播放公益广告,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礼让意识。要将单位车辆、工作人员私家车统一登记制表(见附件2),于4月底前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用于礼让斑马线遵守情况的监督核查。在身体力行的同时,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要争做“迎接G20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舟山人”活动的宣传者和倡导者,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路面劝导和志愿宣传活动,并自觉做好对自身家庭成员及周边群体的教育引导工作,力争以点带面、由此及彼,最终实现普及推广。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加强条块结合和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尤其要发挥职能优势,通力协作配合。文明办要认真协调各单位投入“文明礼让斑马线”实践活动,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畴,对不遵守斑马线通行规则、不礼让斑马线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扣分,对因此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提出否决建议;机关党工委要加强对机关单位“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倡导和宣传,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模范遵守斑马线通行规则,提高文明交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及时予以通报,对多次屡教不改人员要加强约谈,并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尤其是要从严追究因不文明礼让斑马线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领导责任;公安部门要强化管理整治,完善常态工作机制,并认真落实抄告、通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客运企业的监管督导,确保公交车、出租车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一样率先做到“文明礼让斑马线”,并及时将公安部门抄告的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一步予以查究落实;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单位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及时宣扬示范典型,对不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曝光披露,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
物料领取和表格报送联系人:傅爱军;联系电话:13957202989;邮箱:979608298@qq.com。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例请及时报送。
附件1:斑马线通行规则及违法处罚
舟山市“爱心彩虹”文明交通
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抄送:浙江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
各县(区)委、县(区)政府。部省属在舟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