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舟山市基层工会组织全面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度,实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二证合一”,核发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登记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组织,均需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换领工作,对新设立登记的工会法人,统一核发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市属基层工会组织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各县(区)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换证办证工作。
基层工会组织换领证书流程简便,只需填写一张登记表、提交原有证书即可,工会办证部门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未换发的证书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