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起,报销医疗费更方便了
我市实行医疗费报销互通联办,短信实时提醒服务
从市社保局获悉,从4月10日起,在不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地归属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可以在市内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了。
据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可在联办地办理转外就医和居住异地人员的医疗费报销、特殊药品登记等信息变更等事项。联办医疗费的报销,根据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继续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执行。
据悉,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已覆盖全市户籍人口的98%以上,全市429家三级和二级医院、民营医院和诊所、基层医疗站点、零售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范围,均可实时刷卡联网结算,并从2011年10月起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刷卡结算。因此,社保窗口医疗费报销主要涉及参保人员省外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措施突破了医疗保险统筹区经办模式,打通了群众办事的“最后一公里”,为互通联办为不在参保地工作或生活的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提供了便利。
另据了解,4月10日实行医疗费报销互通联办后,我市社保部门还实行了医保待遇享受短信实时提醒服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后,即可第一时间收到短信实时提醒,及时了解本人的医疗费报销情况,也可预防和减少“医保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市社保局温馨提示,参保时没有登记过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员,可以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窗口或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手机号码登记,以方便享受医疗费报销短信提醒服务。